各公司(廠、院、中心),各經濟實體,集團相關部門:

OA協同辦公系統即將開始實施工作,為保證實施工作的順利開展,提前對實施工作和人員組織進行計劃安排,請各家單位上報OA協同辦公系統的實施負責人。

對實施負責人要求如下:

1.試點單位實施負責人是二級單位實施工作中的主要責任人,負責對進駐實施工作的分工、進度計劃、部門協調等全盤工作的安排與推進。

2.負責籌備進駐實施工作所需的辦公條件,提前準備辦公場地、保證辦公所需網絡的暢通。

3.負責完成實施工作的分工、完成情況和工作量的考核,填寫相關工作記錄表。

4.負責完成實施小組考勤工作。

5.負責完成本單位的業務調研、流程梳理和各項協調工作。

6.實施負責人上報后不得隨意更換,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換,必須經得集團實施項目經理同意后方可更換。

7.實施負責人全程參與實施工作,在完成本單位實施任務的同時,還需要配合、幫助其他單位共同完成實施工作。

請各單位收到通知后2017年2月20日之前上報單位OA協同辦公系統實施負責人到集團企業管理部(信息中心)。

聯系人:包林燕           聯系方式:0871-67427625



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
2017年2月16日